招标编号:大家厂、金山苗圃、世华、八仙等四个社区 开标时间:2014-09-1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晖货招【2014】第053号 业主名称: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家厂、金山苗圃、世华、八仙等四个社区体育公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南发改审批【2014】71、72、73、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体育局,代建单位(招标人)为: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1、标段一:大家厂社区体育公园占地面积约15118.5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900万; 2、标段二:金山苗圃社区体育公园占地面积约1348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3、标段三:世华社区体育公园占地面积约11936.1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600万;4、标段四:八仙社区体育公园占地面积约7944.4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1、标段一:大家厂社区体育公园:综合馆一栋 ,游泳馆1座、网球场2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2个,门球场1个,配套用房面积2000平方米及地面停车位7个;2、标段二:金山苗圃社区体育公园:综合馆一栋,游泳馆1座、足球场1个 ,配套用房面积,200平方米及地面停车位20个;3、标段三:世华社区体育公园:游泳馆1座、羽毛球馆1座,配套用房面积400平方米及地面停车位22个。;4、标段四:八仙社区体育公园:游泳馆1座、羽毛球馆1座、配套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及地下停车场20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按业主要求。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南平市规划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和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为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及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的一级临时执业)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本项目分四个标段,由于各标段的施工地点分散,要求每一个标段分别配备一个完整的施工项目部。);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14年 08月31日23时59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投标报名号+体育公园”字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09月 18 日上午 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场登记(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证原件现场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投标报名单)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6.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及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www.npzbtb.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滨江中路569号 ,邮编: 353000 电 话:0599-8623937 联系人: 方力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八一路73号延水大厦六楼 邮 编: 353000 电 话: 0599-8314707 传 真: 0599-8314712 联系人: 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1391010104002054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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