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LTZB2014G-53 一、招标条件 德惠市朝阳乡双合村水泥路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非税指【2014】610号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惠市朝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德惠市朝阳乡双合村水泥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 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德惠市朝阳乡双合村水泥路工程 2.2.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 2.3.本公告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标段内容合同估算价 LTZB2014G-53德惠市朝阳乡双合村水泥路工程德惠市朝阳乡双合村水泥路工程332.585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27日至2014年09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A4纸),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标段 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9月21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惠市朝阳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德惠市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地产8楼808室 邮政编码:130300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联 系 人:康馨文 联系电话:13500858666联系电话:88602519 传 真: 传 真:886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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