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38569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河北 | |||||||||||||||||||||||||||||||||
工程名称: |
河北省黄石高速公路绿色廊道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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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ZCZB--2014--79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黄石高速公路绿色廊道提升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4]1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4】48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河北省黄石高速公路绿色廊道提升工程。 2.2项目概况:河北省黄石高速公路本次绿色廊道提升工程共计53.4公里,包括重点互通区附近路段14处,服务区附近路段5处,收费站出入口路段12处。工程内容为绿化提升改造。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14年9月25日开工,2014年11月30日完工,计划工期为67日历天,管养期2年。 2.4招标范围:黄石高速公路沿线的绿化工程施工及管护。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拟划分为四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09年8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报名时不需要指定所投标段,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各标段入围投标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4名投标人的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 8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与槐安路交叉口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资质证书(副本) 如报名时资质证书正在办理延续手续,则可于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石家庄市红旗大街与槐安路交叉口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须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3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17日11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工会大厦三楼多功能厅(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招标代理: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050031邮编:050051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20层 农路519号 电话:0311-66726661电话:0311-68099823 /15175155677 /15176181085 传真:0311-66726660传真:0311-68099828 联 系 人:王峥联 系 人:张海峰 1:资格审查条件 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3: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到场。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各标段的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 2、每个标段应当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5倍时,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每个标段产生3-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3倍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至少3名投标人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确定参与首次开标的标段,然后产生相应标段入围投标人。未能开标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4、当同一标段先后抽取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时,先抽取的投标人入围,将后抽取的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注:适用于多个标段) 5、当抽取的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时,不得在本标段入围,将抽取的该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注:适用于已经确定监理单位的项目)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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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8/27至 2014/8/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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