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02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钱湖郑隘村安置房二期项目市政、景观绿化工程已由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以甬东旅经发【201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中心(房屋征收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钱湖郑隘村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120843平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76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232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约4.5亿元 招标控制价 :25874417元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景观构筑物、各种场地铺装和道路、雨污水、景观电气、喷灌水、给排水、消防水、景观、绿化等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 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金≥600万元)或由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则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或处罚记录,且在承接业务受限期间。 其它要求: 1、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则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3、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和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分别配备以上资质人员各一名),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或处罚记录,且在承接业务受限期间。 3.2.4 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2.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经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自2011年7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9日前,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负责人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告知书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其他要求:1、上述3.2.4条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3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需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 伍拾万 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新天地分理处 银行账号:33101983671050500863 5.2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1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退还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9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4 年 8 月 27 日至 2014年 9 月 2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中心(房屋征收办公室) 招标人: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鄞县大道211号(211创意空间内)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74-82832080 招标代理: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楼714室 联系人:陈静、董顺杰 电话:83033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