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3906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西十一条路既有框构部分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西十一条路既有框构部分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十一条路既有框构部分道路改造工程"是牡丹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牡丹江市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就本项目的施工,选择合格的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十一条路既有框构部分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牡丹江市西十一条路 2.4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最终)来源为政府投资 2.5 项目概况:牡丹江市西十一条路既有框构部分道路改造工程 2.5.1项目总投资:财政评审施工图预算总价11937068.37元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道路、给排水等项目施工所包含的所有的工作内容 2.7项目建设工期:拟定2014年09月19日开工,2014年10月20日竣工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投标申请人须并具备以下的建设管理能力以及项目施工能力: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与本项目实施规模相适应的建设管理能力、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同时还须向招标人提供剩余40%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市区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牡丹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近一年内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道路桥梁或相关专业国家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行业管理规定中没有此项要求的除外); 3.6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6271560)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牡丹江市建设局网站下载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08月27日至2014年09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人员配备需符合黑建安[2012]11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的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工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造价员岗位证(市政、道路桥梁专业),(如是外省企业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装订成1册),并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和《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4楼)办理投标备案手续并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进行本工程网上报名; 4.3凡通过上述备案者,请持审核盖章后的《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和报名所需要的证件复印件(1册)于2014年08月27日至2014年09月0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5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下同)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其他 7.1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新版招投标监管系统的通知》规定:投标申请人(含外省(市)企业)在投标登记当时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www.hljztb.com),使用企业锁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否则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应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本项目《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建设工程(监理)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请在牡丹江市建设局网站下载(http://www.mdjjs.gov.cn/index.asp),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牡丹江市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杨晓宇电 话:4006998787-1(招标三部);1894615330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
报名期限: | 2014/8/27至 201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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