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湖北省葛店开发区振兴路道路、排水工程(发展大道-松林路),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业主),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振兴路(发展大道-松林路)全长1356.884m,路幅宽度为20-30m;
项目投资约1700万元。
2.2、招标范围:路基土石方、雨污水管网、路面、人行道,强弱电管沟等。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建设地点:葛店经济开发区
2.5、工期:180 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3、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3.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4、已列入涉嫌串通投标案涉案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必须成为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会员才可参加报名。
5.1注册会员详见网上投标报名指南。
5.2获取资料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10时至2014年9月9 日 16 时。
6、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4 年9 月9 日下午16:00时前缴纳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7、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
7.1本工程工本费¥:1030.00元,大写:壹仟零叁拾元整;
7.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7.3会员费按企业资质收费(收费标准总承包特级、一级8000元/年;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一级、甲级勘察、设计、监理等5000元/年;其他2000元/年);(已是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员单位(未过期)不需要交纳)
7.4投标申请人须在2014年9月9 日 16时00分前从其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及汇入并到达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号:565165193494。(见招标公告最下方)
7.5工本费、投标保证金、会员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别汇入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投标保证金、会员费将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4年9 月 19日上午9:30时前提交至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9、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进行,参加开标会议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参加,否则视同放弃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
2、招标代理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60号兰陵路口时代广场1栋27层楼
联 系 人:黄工联系电话:13972961358
标段名称:湖北省葛店开发区振兴路道路、排水工程(发展大道-松林路);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565165193494 会员费按企业资质收费(收费标准总承包特级、一级8000元/年;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一级、甲级勘察、设计、监理等5000元/年;其他2000元/年)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足额汇入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