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银华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将发改投〔2014〕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将乐县玉华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741公里,本期招标道路部份计算桩号0+000~A0+800,其中 A0+000~A0+150为18m宽路基,A0+250~A1+741为24m宽路基,沥青路面,投资额约12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 ?xml:namespace>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东南建筑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境内进行法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于截标前持相关证件到人民检察院查询并开具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无告知函不能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8 月27日至 2014 年 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楼交易报名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孙晨宇;联系电话: 0598-2260358、18695781360、18759835815。 4.1.2.招标文件含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12%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 ; 6.2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310100100100000405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将乐县银华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4 年 9 月 9日上午11 时止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9 月9日下午15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层); 7.2递交方式: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②入围企业应当提交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效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核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可作为授权代理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招标项目工程预算造价与发包价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公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三华北路三华商厦四层; 电话:13859159678 传真: ; 联系人:李小斌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将乐县水南溪南路盛亚花园5#楼203室 ,邮编: 353300 ; 电话: 0598-2260358 传真:0598-2266288 ; 联系人: 高木香 。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金森大厦二层 电话: 0598-2267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