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3936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衡阳市蒸阳北路延伸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阳市蒸阳北路延伸段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11】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投资,招标人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衡阳市蒸阳北路延伸段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 2.3建设规模:衡阳市蒸阳北路延伸段绿化工程道路全长5400米 2.4计划投资:绿化工程计划投资约3600万元 2.5工期要求:9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养护要求:1年 2.8招标范围:绿化工程 2.9标段划分:划分为三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且在本省注册设立分公司5年以上。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内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且没有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的同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购买招标文件后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时均不得变更,否则作废标处理。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须注明标段)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标段)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省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⑧类似工程(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可网上查询,否则,不予认可,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验收的工程为有效)原件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⑧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经审核签认后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原件)且无在建工程。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且已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每单位限报一个标段。 7.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均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2014年9月17日 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业 主: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衡阳市环城北路101号 联 系 人:谭先生电 话:0734-8291446 (办) 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704室(衡阳分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734-3121200 13873425973 传 真:0734-3121200 |
报名期限: | 2014/8/28至 2014/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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