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号路(包桥路~城南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七号路(包桥路-城南路)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兴民村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号路(包桥路-城南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北起包桥路,南至城南路 2.3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540米,宽18米。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桥梁一座(跨度20米)、路基、路面、给排水管道、绿化、亮化和相关配套设施等,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大写伍佰万元整,¥500万元。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 4月。 2.7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信誉要求: (1)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不合格申请人处理。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在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无在建工程(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且中标后必须专职管理本工程。 3.4其他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长兴县建筑业企业(入库企业)诚信手册》。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投标企业任职文件或证明确定)。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根据“建质[2008]91号”文件精神,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的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请于 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www.cxztb.gov.cn)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5.2本次招标不受理非会员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2014年8月 27日至2014年9月 2日17时00分止,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补交。 6.2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572-6041160)的交易席位费。 6.3资格预审文件会员网上下载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补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9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处。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浙江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兴民村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地 址: 长兴县画溪街道雉州大道558号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 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陈 工 联 系 人: 盛 工 电 话: 0572-6022378 电 话: 0572-6265658 传 真: 传 真: 0572-6265658 2014 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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