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南湖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恒瑞家园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AZB2014-4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安市南湖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恒瑞家园一期)工程 已由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资字【2011】372号、大发改资字【2014】5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安市碧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_自筹占100% __,招标人为 大安市碧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性质为新建,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组成,建筑面积40938.44平方米,其中:Ⅰ标段3#、5#、7#楼,建筑面积26413.84平方米;Ⅱ标段2#、9#楼,建筑面积14524.6平方米。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资金来源为 自筹 ,资金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大赉街规划道路西、南湖路南侧 ;
2.3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9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工期 375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Ⅰ标段: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Ⅱ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等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 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贰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壹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4 年 8 _月_ 26 日至 2014 年 9 _月_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 11:00 时,下午_ 14:00 时至 17:00 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 2014 年_ 9 月_ 15 日_15 时 00 分,地点为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壹拾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安市碧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大安市长白街7号 邮编: 131300
联系人: 马成林
电话: 1380436530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大安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 邮编: 131300
联系人: 孙浩
电话: 0436-5220766 传真: 0436-522076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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