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3982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西湖路东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SYQ201408524?xml:namespace>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 宿豫区西湖路东路改造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金沙江路与长江路之间路段。 1.2工程规模:全长约620米,规划红线46米,总造价约1191万元。 1.3工 期:9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一年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二年时付清。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1.6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 其中:A为所有低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96%(具体数值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在项目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作废标处理。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区西湖路东路道路、土方等改造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xml:namespace>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4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4.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27-88280035);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4年8月28日8时30分至2014年9月3日下午17时30分到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报名。并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附件资料,费用为:人民币400 元整/标段,售后不退。本工程必须到现场报名,其他方式一律无效。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及B类证、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工程为重点工程,工期较紧,需办理提前开标手续,请投标单位报名时慎重考虑。 5.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9日9: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建设局 地址:宿豫区金莎大厦18楼 联系人:郭成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18251515002 联系电话:0527-84481968 |
报名期限: | 2014/8/28至 201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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