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赣建泰(市)公招字2014-009号 | | | | | | 招标条件 | 招标单位名称 | 泰和县城乡建设局 | 招标工程项目 | 郊野公园一期(森林体育公园)工程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泰和县城龙江新区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泰发改字[2013]110号 | 项目总投资 | 3666.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3666.00 万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60.01%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项目用地9866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道路广场铺装、景观水体、服务用房、体育健身设施、景观照明、给排水设施等。 | 标段内容 | 本项目招标范围:绿化、道路广场铺装、景观水体、服务用房、体育健身设施、景观照明、给排水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无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必须同时具有从2006年1月1日以来承担已完工的3600万(含3600万)以上类似综合公园工程业绩。投标申请人应当按下列要求提供不少于三项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一)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二)经备案的施工合同;(三)施工许可证;(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竣工备案表;(五)施工图。(注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备案表为必备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备案表为准。)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参加本次的建造师担任)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 | 其他要求 | 1.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的进吉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单项工程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3.县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原件: ①证明该企业2011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②证明该企业拟派建造师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③证明该企业和建造师2011年1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xml:namespace> | 投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4年08月27日 | 申请期限 | 29天 | 申请时间 | 2014年08月27日--2014年09月24日 | 联系人 | 石峰 | 联系电话 | 13707067587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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