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BT) 招标项目编号: 淮财代[2014]26号 1、淮安区萧湖景区生态旅游一期建设工程经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审字【2013】60号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楚州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区里运河东路以东、友谊路以北、北门大街以西、竹巷街以南; (2)建设规模:总造价约9565万元; (3)招标范围:新建状元阁、河塘清淤、驳岸、园林绿化、景区内道路、桥梁及景观等工程; (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6)建设费用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后,分期还本付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分期还本的期限及比例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常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第15个月付结算审定价的20%及利息,第27个月付结算审定价的30%及利息,第39个月付结算审定价的30%及利息。 招标人承诺中标人参与淮安区公开出让地块的竞买,如投标人摘牌成功后,拖欠的工程款可优先冲抵土地出让金,招标人负责协调。 (7)信誉保证金:在投标报名结束后四天内,乙方向甲方(淮安市楚州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上汇入2000万人民币作为信誉保证金,未按要求汇入2000万元信誉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资格预审文件。中标后信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施工期间及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出现农民工上访事件,确保地方社会稳定)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度和有关规定逐步退还,不计息,如乙方未能中标,甲方于开标后7日内无息退还。(开户名:淮安市楚州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楚州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110070119200211128 )。 4、本招标工程为 壹 个标段。 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工程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申请人采用全入围方式。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且同时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2013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9)市场准入:企业具备有江苏省或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淮安市以外的企业须经淮安市造价处注册); (10)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1)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融资能力,乙方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并提供金融机构出具5000万元以上的资金证明或信用担保,其中项目的自有资金由是指融资人针对本项目投资的自有资金,这些资金只能用在建设本项目上。 (1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14)其它条件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从有效投标人中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如评分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1)投标报价:9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97.5%、98%。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评标基准价的结果。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90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不足1%部分 ,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施工组织设计:10 分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分。 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分。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符合性打分;1分。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分。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 ⑨、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8、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9、其它说明: (1)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壹佰 元,售后不退。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时间:2014年 9 月9 日15时 30 分(逾期不予接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10、请申请人于2014年8 月 28日至2014年 9 月1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镇淮楼西路157号)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授权委托人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11、建设单位联系人:谢鸿彬 联系电话:13511530399 12、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西长街238# 联系人:郦怀文 电 话: 0517- 85983788 传 真: 0517- 85980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