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3212014082503项目名称丰县故黄河湿地公园(徐州市丰县二坝水生态修复)二期工程 1、徐州大沙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丰县故黄河湿地公园(徐州市丰县二坝水生态修复)二期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大沙河镇;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为7000万元; 3.3招标范围:土方工程(土方开挖运输、微地形堆砌、地形整理等)、绿化工程(水生及岸上植被栽植等)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壹级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2009年8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 5.5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5.7拟选派的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13605251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3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4年9月3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9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设定: 1、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2、投标报价: 78分 3、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及招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⑴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无需再到交易中心换开收据。 ⑵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电汇回单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一栏中。 ⑶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张立波 联系电话:051668896290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殷立坤 联系电话:051689229200
2014年8月28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大沙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丰县故黄河湿地公园(徐州市丰县二坝水生态修复)二期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大沙河镇;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为7000万元; 3.3招标范围:土方工程(土方开挖运输、微地形堆砌、地形整理等)、绿化工程(水生及岸上植被栽植等)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壹级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2009年8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 5.5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5.7拟选派的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13605251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3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4年9月3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9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设定: 1、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2、投标报价: 78分 3、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及招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⑴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无需再到交易中心换开收据。 ⑵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电汇回单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一栏中。 ⑶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张立波 联系电话:051668896290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殷立坤 联系电话:051689229200
2014年8月28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