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恒山区煤矿棚户区小恒居住区二期 翻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600G14025 1.招标条件: 鸡西市恒山区煤矿棚户区小恒居住区二期翻建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市恒山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及地方配套投资。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恒山区煤矿棚户区小恒居住区二期翻建道路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 2.3建设规模:车行道13700平方米,人行道11200平方米。 2.4投资概算:1147.56万元。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4年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31日,工期36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申请人员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貮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市政工程专业)、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室(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报名大厅报名,2014年9月4日为报名确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新版招标投标监管系统的通知》规定:投标申请人(含外省(市)企业)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www.hljztb.com),使用企业锁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列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建造师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工长一名、质检员一名、安全员一名、造价员一名的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外省企业需要登陆黑龙江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外省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9 月17日(星期三)9时 00分,地点为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804开标大厅(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 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申请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西市恒山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联 系 人:楼强 电 话:0467-2460997
招标代理机构:鸡西晟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南园街115号 联 系 人:赵 博 电 话:0467-2595757 日 期:201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