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西省萍乡至洪口界高速公路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24097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西
工程名称:

江西省萍乡至洪口界高速公路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江西省萍乡至洪口界高速公路项目原投资方为香港大益萍洪高速公路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设审字[2006]456号和[2006]4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于2006年10月26日正式开工,由于种种原因,工程于2007年10月全线停工。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项目于2012年11月转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实施。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通字【2012】2653号文件批准,项目法人变更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0%,项目发包人和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至洪口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景观绿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景观绿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境内,路线全长33.796km,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景观绿化工程计划于2014年10月开工,计划工期3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全线互通区、收费站及管理所场区、服务区、主线碎落台及隧道口等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共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名  称主 要 工 程 量监理单位
LH6全线收费站及管理所场区、服务区及隧道口绿化全线收费站及管理所场区、服务区及隧道口绿化R总监办
LH7全线互通区及主线碎落台绿化全线互通区及主线碎落台绿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人员要求如下:
3.1.1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
3.1.2 业绩要求:
具有近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1日,下同)签定合同且单独累计完成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总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的业绩,至少有1个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
以上业绩时间以交工证书为准。
3.1.3 信誉要求:
近三年在国家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记录中无不良信誉记录。
3.1.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不少于2个项目;项目总工具有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2个项目。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工等主要人员不得变更,人员变更或不到场履约视为未履行合同,为严重违约行为,发包人(招标人)或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将其严重违约行为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对其信用进行降级、扣分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3.4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只能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对2个标段全部提交报价文件,同时投标时只需提交1份商务技术文件;在第二次开标(报价文件开标)时,由通过了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现场摸号的方式以随机确定其所投标段。
3.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因故未能参加开标活动的,第一次开标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记录及开标结果;第二次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亲自参加随机摸号确定其所投标段,视同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按废标处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关联企业。
3.7 投标保证金为壹拾贰万元人民币/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上述复印件胶装成册、编制目录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留存招标人处备案)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电子版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且只能授权一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交通信息网(http://www.jxjt.gov.cn)、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cein.org.cn)、江西高速公路网(http://www.jxgsgl.com)和江西萍洪高速公路网(http://www.jxphgs.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至洪口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长平乡(星亮山庄)
邮  编:337008
联系人:彭先生  段先生
电  话:0799-7159689       传  真:0799-7159689
网  址: http://www.jxphgs.com(有关补遗将在此网站上发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报名期限: 2014/8/2920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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