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ZZD[2014]86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景东大道二期建设工程(第二次)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景德镇市景东大道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景发改投资字[2013]692号 项目总投资29474.04万元本项目投资 12000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金已落实 3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m2层次/结构道路长约2.454公里,宽约60米并含一座跨度35米, 长287米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箱梁桥 招标范围含路基、路面、桥梁、亮化、排水及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含路基、路面、桥梁、亮化、排水及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册建造师类别一级建造师(专业:市政工程,不含临时)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1) 1、企业在近五年(2009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以竣工验收表中的备案机关时间为准)至少施工完成过单项工程宽度不少于48米、长度不少于1.96公里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及单项工程单跨不少于28米, 长229米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箱梁桥工程(两个单项工程可为一个合同,合同总金额不少于9600万元)。 (2) 2、拟派项目经理在(2009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以竣工验收表中的备案机关时间为准)至少施工完成过单项工程宽度不少于48米、长度不少于1.96公里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及单项工程单跨不少于28米, 长229米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箱梁桥工程(两个单项工程可为一个合同,合同总金额不少于9600万元)。 [注:1、2两点的业绩要求已按照本工程量化指标的80%折算] 3、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能为同一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五种证明材料中的三项及以上: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经备案的施工合同③施工许可证④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备案表(必备)⑤施工图; 4、企业近五年(均指发证时间,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优良工程奖之一: ①12个月内获得过市级优良工程奖一项; ②36个月内获得过省级优良工程奖一项; ③48个月内获得过省级杜鹃花工程奖一项; ④60个月内获得过部级优良工程奖一项。 5、企业承担的类似工程12个月内获得过设区市“安全文明工地”一项或近36个月内获得过省级 “安全文明工地”一项或近60个月内获得部级“安全文明工地”一项。 6、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优良工程奖或者安全文明工地奖之一: ①24个月内获得过设区市级优良工程奖一项;②36个月内获得过省级优良工程奖一项;③48个月内获得过省级杜鹃花工程奖一项;④60个月内获得过部级优良工程奖一项;⑤24个月内获得过设区市安全文明工地奖一项;⑥36个月内获得过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一项;⑦60个月内获得过部级安全文明工地奖一项。 7、所有荣誉和奖项的时间为近五年(即2009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均以发证时间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绩所在地详细地址、业主名称和联系人、联系方式,招标人将进行考察,如有虚假,将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拟派建造师担任) 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五大员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其他要求1、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与拟招标项目专业相适应) 2、本工程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均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花名册(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发票,不含社保手册。(社保证明时间为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 3、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在江西省工程建设合同信息系统中能查询到(2009年1月1日以后中标的项目),荣誉奖、优良工程奖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中能查询到。投标企业提供的外省项目的荣誉奖、优良工程奖和业绩应当在外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业绩及奖项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须提供业绩及奖项的网上查询路径)。 4、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前投标单位须按资审文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要求现场签订廉政诚信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现场签字确认)。 5、企业没有正在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行为符合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确保企业自身投标,自身组织施工,不挂靠、不串标、不转包,不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 6、外省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7、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2008]12号文件,其中附件表列资质范围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的投标企业可直接参加投标。其他投标企业须按本公告要求提供业绩及奖项(含附件表中所列企业)。 8、资金来源:景东大道二期两侧土地出让收益。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2014年3月5日发布的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审查因故取消。 11、投标单位请实时关注网上公告内容,在截止时间前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疑问。软件操作技术咨询可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850-3300;18915675016)。 申请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8月29日申请期限 5天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2日 联系人甘先生联系电话07988593153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单位章) 经办人:(章) 负责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