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陈家湖公园工程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首市陈家湖公园建设立项的批复”(石发改[2014]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首市城东新区解放东路两侧,总占地面积37.1公顷,其中陆地面积21.9公顷,水体面积15.2公顷。本项目分为三个地块:分别为南广场、北广场、陈家湖公园文化演艺广场地块,陈家湖公园南、北入口广场地块,陈家湖公园生态湿地地块。建设内容包括广场道路、广场、滨水步道、音乐喷泉、景观绿化、景观灯饰、给排水、电子屏等。计划工期120天,质量达到合格工程要求,工程总造价约8467.0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达到本项目要求),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资质。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在处罚期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单位,且外地建筑施工企业须在石首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8:00时,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含安全考核证)、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石首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出具的外来企业入境备案通知书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首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二楼会议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00元,图纸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首市发改局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首市笔架山路 地址:石首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二楼
邮政编码: 434400 邮政编码: 434400
联 系 人: 李泽香 联 系 人: 李超
电 话: 18972111199 电 话: 18627252308
传 真: 传 真: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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