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五华县华城镇道路市政改造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 华发改 [2014]99号文 批复单位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五华县华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华城镇道路市政改造工程,已由华发改 [2014]99号文核准,建设资金除上级财政下拨外,不足部分自筹解决,招标人为,五华县华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地方建设需要,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改造长度2000米的市政道路,含绿化、路灯、排水沟等。工程建安费用约为962万元。计划工期为5个月。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外省的注册建造师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梅州市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4年 9月 1 日至 9 月 5 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上述报名资料必须由公司法人代表、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一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等原件备查)亲自递交。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4.3招标文件费20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5.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5.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及二代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市政类专业工程师资质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及二代身份证、提供一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一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一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09至2013年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明)。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报名。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华县华城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五华县华城镇十字街116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484192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天河软件园科韵园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301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0-85530825-618 传 真:020-85520192 发布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