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隆文镇坑美至木寨公路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梅县区发改审[2014]96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隆文镇坑美至木寨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4-05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文镇坑美至木寨公路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县区发改审[2014]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省补助资金,不足资金由镇和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该项目全长4.1公里,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公路改造(按设计文件及预算清单内容); 2.3预算造价:约103万元; 2.4工程地点:梅县区隆文镇坑美至木寨; 2.5建设工期:2014年12月30日前完工;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单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符合任职条件的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信誉要求: 3.2.1 自2014年2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梅县区、梅州市及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 处罚期限不在2014年2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使用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的须同时提供单位聘书)复印件;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下载网址http://www.mxjyzx.cn/cn/5634268/5634269.html) (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另行装订成一册)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现场摄像录入信息系统查询备查。 4.2报名时间:2014年09月 0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合格投标人于2014年09月 09 日至2014年09月 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梅县新县城天秀二横街30号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9月 30 日9:00时,提交到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梅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53-273020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县区新县城天秀二横街30号 联 系 人:宋工、刘工 联系电话:0753-6115918 发布人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