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银行浏阳支行市政环境工程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2】2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中国人民银行浏阳支行市政环境工程,总造价约230万元; (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行政中心白沙路以北,复兴路海关大楼以东,石砠安置区以南; (3)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范围:小区土石方、道路硬化、绿化、管网、门卫室、配电间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有效的营业执照; (5)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 (6)、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开标时提交该证明原件); (7)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文件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浏阳支行市政环境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4楼)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网、《浏阳日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31-836326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碧桂园岭秀2街1 栋504 联 系 人:吉女士 电 话:0731-8383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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