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玉大线大麦屿过境段(兴港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2]1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玉环县老城改造指挥部,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玉环县玉大线大麦屿过境段(兴港路)道路照明工程; 2.2 本工程预算造价:约2524935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照明等工程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取得“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 台州外企业须提供《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hztb.cn)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 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2,0576-87130773)办好《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玉环县老城改造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6-87125030电 话:0576-87222516 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电 话:0576-8723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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