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李庄社区入口商业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4-08-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付李庄社区入口商业街景观工程已获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付李庄社区入口商业街景观工程; 2、建设地点:中牟县刁家乡;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计划投资:约370万元;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 3、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经理201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4、2011年、2012年、2013年财务无亏损,没有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 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河南省外企业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1 日至2014年 9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纬二路4号(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报名。 2、报名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2.1、须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场报名; 2.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4、投标人和拟任项目经理的工程业绩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和项目经理的业绩不得重复); 2.5、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提供进豫备案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中牟县刁家乡 联 系 人:郑俊峰 电 话:0371-56529166 代 理 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二路4号(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蔡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371-65928010 传 真:0371-65928010 电子信箱:hnjdzb@163.com 2014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