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小型建设工程) 编号 武2014-060号 1、2013年度武原街道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新增建设内容)盐平塘整治工程(绿化部分)已由盐发改农经[2014]219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2013年度武原街道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新增建设内容)盐平塘整治工程(绿化部分)。 2.2资金来源:省级及以上财政+县级财政+镇级及以下自筹。 2.3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盐县盐平塘西岸。 2.4建设规模:盐平塘西岸桩号0+468至桩号1+041岸坡绿化。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示的所有工程,主要包括苗木种植等;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含)以内竣工。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苗木完整成活率达到98%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项目主管叁级及以上资格证。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⑴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 9 月 1 日至2014年 9月 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⑵报名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⑶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园林项目主管证书,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②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介绍信最多只能介绍二人,介绍信必须清楚写明所有被介绍人的姓名;申办投标报名登记的人员必须与介绍信上的被介绍人相符;同一报名人员不得申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的报名手续。 ③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见附表)。 ⑷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嘉兴市博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 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电汇或网银)。开户名称:嘉兴市博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开发区支行,帐号:33460400001800005649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⑴办妥报名的投标人请按4.1所示时间,在报名地点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9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武原街道二楼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盖章) 单位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法人代表:(签章)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573-86091800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博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嘉兴市百墅花园综合楼311室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传 真:0573-86573870 联 系 人:徐进 联系电话:0573-82710770 编制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14年8月29日
附表: 不良行为记录表 编号不良行为记录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情况 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和《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投标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