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东县新城区迎春路一期工程施工招标 招投标编码: SG0601G14004 公告发布日期: 2014-09-02 报名开始时间: 2014/9/2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室(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恒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45157602678 联系人: 李海波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黑龙江省鸡东县新城区迎春路一期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鸡东县城镇建设管理处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锦绣华城一期东侧与截流沟之间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黑龙江省鸡东县新城区迎春路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鸡东县新城区迎春路一期工程(招标编号:HYZB-2014-008备案编号:SG0601G14004)已由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鸡发改发[2014]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东县城镇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县政府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锦绣华城一期东侧与截流沟之间 规 模:311.90米 总 投 资:396.91万元 计划工期:2014年10月1日--2014年11月10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9日,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点击报名。 4.2网上报名通过后,请携带书面证明材料到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室(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进行现场确认。 确认所持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授权委托书(省内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省外企业的投标人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到场)、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外省企业还需具有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外省建筑业施工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等。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四份,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室(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其他 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9时,地点为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804室(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东县城镇建设管理处 地 址:鸡东县鸡东镇中心大街693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467-55599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恒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503室 联 系 人:丛女士 电子邮件:HYZB999@126.com 电 话:0451-57602678 传 真:0451-5760267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23001866751050510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