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李官镇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围墙、绿化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兰山区李官镇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围墙、绿化施工项目,因最终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法定数量,特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官镇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围墙、绿化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山区李官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 李官镇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围墙、绿化施工,总投资额约76万元。(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 一标段:李官镇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工程 二标段:李官镇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围墙工程 2.3、工期:30天。 2.4、质量要求达到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如下: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所投标段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杜绝挂靠外借资质投标的违法行为。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4、投标报名单位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通过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yjsgcjy.com。 3.5、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球国际四楼)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 5000 元、二标段 5000 元(以公司基本户以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支付,以现金支付的视为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处持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含光盘费),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lyjs.gov.cn)、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linyi.gov.cn)、临沂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yjsgcjy.com)、中国采购招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李官镇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 临沂市招标投标监管系统项目交易编号:140805LSSZ160 保证金账户名称: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保证金账号:9160116520142058000666 开户银行: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沂龙湾支行 支付行号:402473000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