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凤凰新城酒店至东五路段工业大道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代理摇号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凤凰新城酒店至东五路段工业大道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工程经南城县人民政府批准立项,按《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府发[2013]9号)文件和《抚州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入库及退库、摇号抽取、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邀请招标代理机构摇号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概况为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凤凰新城酒店至东五路段工业大道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工程,项目分一个标段,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二、招标代理委托工作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组织招标工作,招标代理费按城发【2013】9号文件执行。并按如下时点支付招标代理事完毕,并上交方案资料付款;
三、参加摇号条件:已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规定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资质、已承诺响应本招标公告内容、已进入抚州市工程建设专项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
四、参加摇号人可持摇号承诺及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如实行电子投标文件网络运行可不提供、不参加开标会);于2014年9月5日9时至16时到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进行登记,并于2014年9月5日16时在登记处参加公开摇号;
五、摇号抽取委托我单位刘春华同志操作、产生中选人一名和候补中选人一名,邀请南城县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派员见证;
六、摇号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中选人须草拟招标代理合同与我方沟通并签订合同,否则我方将通知候补中选人签订,派入本项目从业人员需进入抚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信息库;
七、签订合同后由中选人将合同送交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合同签订时发生争执请招标监管部门协调。
摇号招标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870486786
摇号招标单位(签章):
摇号招标单位法人代表(签章):
南城工业园区管委会
?xml:namespace>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