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1935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银行贷款,项目资金比例为:项目法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京哈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与四平市,全长98.1km,主要为在现有高速公路基础上加宽至8车道,施工期间不封闭交通。 2.2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项目类 标段 桩号 拟建 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 建设 地点 D CPLH01 K0+000-K21+000 21km 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等 长春 公主岭四平 CPLH02 K21+000-K60+000 39km CPLH03 K60+000-K98+100 38.1km E CPLH04 K0+000-K98+100 98.1km (声屏障长约为12Km) 声屏障
2.3预计工期:计划于2014年11月1日开工,2015年10月31日交工,计划工期364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项目类的资质与施工业绩要求如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D项目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近5年内(2009年1月1日后,下同)累计完成过工程造价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路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仅指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仅指新建工程)。 E项目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2公里(仅指声屏障工程长度)的公路或市政声屏障工程(公路声屏障工程业绩仅指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市政声屏障工程业绩仅指新建工程)。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按项目类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允许通过项目类内一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在一个标段中标。D项目类申请人所通过的具体标段,在评审现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1],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通过同一标段资格预审。若通过初步评审与详细评审的存在以上关系的申请人数量大于项目类内标段的数量时,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5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申请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必须通过申请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递交)。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经办人仅限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人)于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指E项目类)、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2]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3],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0日9:0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编: 130000 邮编: 130021 联系人: 吕冀 联系人: 李洪涛、孙静、梁新通、祝佳美 电话: 0431-84663817 电话: 0431-85368866 传真: 0431-84663817 传真: 0431-8536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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