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4040491 生态景观工程 小凌河云飞桥至热电厂段生态景观工程三标段融资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小凌河云飞桥至热电厂段生态景观工程三标段融资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由中标人投、融资,招标人负责回购,回购款由市财政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小凌河云飞桥至热电厂段休闲景观工程三标段融资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小凌河云飞桥至热电厂段 2.3招标范围:建设项目采用融资、建设及移交的方式进行。本项目由招标确定的融资建设方融资、实施建设;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工 期:150天(具体开竣工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50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具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建造师本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格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近三年中标价在500万以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8)投标单位法人诚信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于2014年9 月3日至2014年 9 月7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 月 3日至2014年9月12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保证金:8万元 4.4为保证工程进度,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信用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29 日14时00分整,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昆明街35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416-7983239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联 系 人:郝红梅 孟慧 联系电话:0421-2804868 13704910857 18604219595 2014年 9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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