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环路北侧绿化景观带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招标代理的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南环路北侧绿化景观带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2.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
2.4工程内容:南环路北侧绿化景观带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2.5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9月,具体日期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要求。
3、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工程造价约1600万元。
本项目代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含但不限于):向业主方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业主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含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具备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招标代理机构2013年度盐城市涉企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三星级及以上星级,外地企业,在盐城须设有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4.2拟投入本项目成员(至少5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余项目主要组成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造价员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省招标办颁发的招标代理上岗证,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
4.3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5.1标书包括以下内容:
5.1.1投标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表式)
5.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1.4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
5.1.5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及其2014年3月以来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1.6项目组人员注册证书、上岗证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1.1、5.1.2原件和5.1.3-5.1.6复印件合订成册,加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章印(或签署),原件不必装订,直接封在档案袋内密封后提交,并将原件资料清单放在封袋内。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抽签”。
7、本项目定价服务代理费用按项目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及其规费和税金)×计价格[2002]1980号50% 收取代理费用,此费用为完成代理范围内的全部代理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费、办公费、交通费、税收等一切费用(单项费用不低于2000元)。
8、本项目代理费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代理实施均按城南新区招标代理单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9、代理费付款方式
9.1在所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放并资料移交15日后支付70%的代理费;
9.2余款待项目审计结束后10日内结清。
10、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5000元(人民币),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汇票开出的银行日期为准,银行汇票的收款人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盐城市中行城南支行。开标时,投标人持汇票及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开户行公章的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11、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4年 9月3日12时至2014年9月9 日12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城南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512室报名。
12、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0515-89916098
招标人: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0515-86660013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
时间: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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