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建凌路(市民西道-人民路)路面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YA20140902452 泗阳县建凌路(市民西道-人民路)路面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阳县建凌路,东至市民西道-西至人民路; 1.2工程规模:道路长1453米,宽30米 ,总用地面积约43590平方米; 1.3工 期:50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合格 ; 1.5项目投资约:438万元 ; 1.6本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招标内容:路面维修工程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人员设备进场付合同价的30%,工程结束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30%,余款两年后付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5.3.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3.7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5.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报名。 申请人于2014 年9月4日8时 30分至 2014年9月8日17时30分(节假日不休),登陆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yzbb.com)“一键朝阳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3951060708) 6.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办理完毕后到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管科244室激活,已办理的直接到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0244室激活。 6.3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于2014年9月4日至9月8日登陆“一键朝阳”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6.4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如放弃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至一年内企业不得进入泗阳招投标市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凡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押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理外,还将没收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七.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bb.com)“一键朝阳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0527-85278006,工程科:0527-85278005,系统技术支持: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锦都豪庭3#楼2单元208室 联 系 人:张元 联系电话:0527-85221718 15051007213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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