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花山公园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兴文县花山公园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发改固[2014]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兴发改固[2014]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40610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兴文县古宋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占地面积5.17万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约745m2,道路面积约558m2,广场铺装面积约6320m2,园路铺装面积约3059m2,水景面积约1775m2,车位面积约487m2,绿化面积约3.88万m2和附属设施等。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相关施工图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1年-201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本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2日23:59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并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技术服务费20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9日11时00分,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兴文县古宋镇中山街164号
邮 编: 6444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831-882307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3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钟先生
电 话: 028-845200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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