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要求 | ⑴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⑵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资质为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部门不备案的提供社保证明),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并附本人身份证;⑥、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⑧、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⑨、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持有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报名时的建造师须与投标时的建造师一致,否则可按废标处理。(5)本项目一个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开标会现场收取,售后均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