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SJG2014-015 胡耀邦同志文物资料保护研究中心周边景观设施配套工程招标人为胡耀邦同志故居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投[2012]14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胡耀邦同志文物资料保护研究中心周边景观设施配套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中和镇 3.工程规模:工程位于浏阳市中和镇。包括绿化景观、故居广场铺装、花池、室外台阶、配套用房、卫生间、挡土墙及入口道路工程。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7.招标范围:包括绿化景观、故居广场铺装、花池、室外台阶、配套用房、卫生间、挡土墙及入口道路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8.计划总投资:约13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及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4、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内企业)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具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在建项目。 6、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投标单位职工。 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8、投标单位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需无在建项目。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且必须承诺无在建项目,投标承诺汇总表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湖南省外投标单位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证明原件在投标截止前单独提交供查验)。开标时对各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 9、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同时确定中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评定按附表5(1)进行,且只评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文件名为“胡耀邦同志文物资料保护研究中心周边景观设施配套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 26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2、开标时间:2014年9月 26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长沙晚报》及《浏阳日报》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胡耀邦同志故居管理处 地 址:浏阳市中和镇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8074976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 联系人:邓玲 联系电话:0731-8371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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