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XYZ2013NO.C93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新农村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长春市绿园区农村道路建设与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农村道路建设与改造项目
2.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3招标范围和内容:
第一标段: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大营子水泥路道路工程
第二标段: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姜家店屯水泥路工程后石虎屯新修水泥路道路工程
第三标段: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永跃村路至长白公路罩面工程
第四标段: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裴家东马屯道路工程、裴家屯南路道路工程裴家屯北路道路工程、岳家村小马家屯道路工程
第五标段: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道路工程(纪家屯一)
第六标段: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道路工程(纪家屯二)
第七标段: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黄马架屯至姜家店道路罩面工程
第八标段: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后石虎屯至长白公路罩面工程
第九标段: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齐家屯-长郑公路水泥路连接线工程、西马家屯道路工程、开原六队南北路道路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113.2862万元
第二标段: 86.1085万元
第三标段: 193.0842万元
第四标段: 65.8498万元
第五标段: 73.2454万元
第六标段: 72.7285万元
第七标段:65.4985万元
第八标段:78.4283万元
第九标段:58.285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管辖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工期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相关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就上述八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不能兼中。
3.5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2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解放大路46号财富广场A座2003A)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书,以上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到招标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金环大饭店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新农村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魏永红
地 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电 话:0431—876053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凤丹
地 址:解放大路46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电 话:0431-87061199
传 真:0431-87061199
开户名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账 号:35940188000035590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