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南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24650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已由娄发改投[2011]20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自筹 。招标人为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娄涟大道与新星北路交叉处;
   2.3建设规模: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梁,全长88.08m,桥型采用1*16+2*25+1*16m等截面连续箱梁;上部结构采用单箱双室等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双圆柱式墩、肋板台、桩基础;桥面采用沥青混凝土;娄涟大道与新星北路设菱形互通,共有ABCD四处匝道,匝道宽7米,全长1330米;原桥梁宽15米,上部结构采用碳纤维筋喷浆提级和加固,改扩建在原桥梁两侧各加宽9.5米,加宽后总宽度34m。总造价约2800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匝道道路、桥梁及市政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或 桥梁专业工程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8施工项目部拟任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9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1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2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13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9月5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贰佰伍拾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银行账号:1913010129100079722。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时,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工程”,如果没注明是“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保证金和押金到账情况均以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的入账回单为准。
5.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9月 5 日~2014年9月2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补充文件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9  月 28 日09时3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湘中大道市政府大院东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娄底日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开发区分局和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局。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将不予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九楼
联系人:闵小姐、聂先生    联系电话: 0738-827702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农业银行大院内
    联系人:肖萌明、刘正宽    联系电话:0738-8228848
监管单位: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局
地 址:娄底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907380805  
监管单位:娄底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开发区分局
地 址:娄底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8673878060

报名期限: 2014/9/9201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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