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浏阳经开区仲景公园建设工程已由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长生经投{2014}25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浏阳生物医药园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仲景公园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经六线以东,纬一线与纬二线之间。 2.3 规 模:本项目占地面积27240平方米,其中水面面积11746平方米,茶楼两层建筑面积约1087平方米,主要建设有入口广场、茶楼、亲水广场、亲水平台、景观亭、水体边坡处理、环境景观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 90天(日历日),从监理工程师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包括仲景公园建设工程的入口广场、茶楼、亲水广场、亲水平台、景观亭、水体边坡处理、环境景观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企业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和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近 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5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ipip.com)发布,下载栏目在“招标”,文件名为“浏阳经开区仲景公园建设工程”,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7.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9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标人邮箱,邮件不得含有透露投标单位名称的内容。答疑文件于2014 年9月15日17:00前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ipip.com)上以“浏阳经开区仲景公园建设工程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发布,敬请留意。 7.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所有招标修改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7.4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lipip.com)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生物医药园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9号 联 系 人:汤超伟 电 话:0731-8328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