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华洋【2014】招第022号 开标时间:2014-10-0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华洋[2014]招第02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上物流片区京岭路、京环路、京岭路延伸段道路给水工程和照明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与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3]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乐市鹤上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控制价760530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鹤上物流片区京岭路、京环路、京岭路延伸段道路沿线给水工程及配套照明工程,道路全长4157.26米,其中:①京岭路西起旧福北线,东至沙京线,道路长2111.64米,宽为32米;②京环路起于旧福北线,终止于规划青桥路,道路长1686.074米,宽为24米;③京岭路(延伸段)道路长359.544米,宽为24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2.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备注: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且投标人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符合榕建筑[2014]5号文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 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包括清单、控制价、光盘、图纸)每份人民币 300元,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获取采用无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8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收据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长乐市吴航路178号邮政大楼 ,邮编: 350200 ; 联 系 人:钟工 电话:0591-2820161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邮编: 350003 ; 电话:0591-63305165 传真:0591-63305165; 联系人: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 1617 1070 5251 9093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鹤上物流片区道路给水工程和照明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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