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棉花轻简化育苗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依据京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京财采计【2014】293号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对京山县棉花轻简化育苗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实施地址:京山县永隆镇杨家浲村;
1.2该项目总投资约209.79万元;
1.3招标内容:连栋温棚1栋,建筑面积5760平方米,单个轻简温棚1栋,建筑面积9408平方米,温棚灌排设施15168平方米,温棚操作道701米;
1.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5计划2014年10月15日开工,2014年12月15日竣工投入使用,工期60日历天;
1.6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2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无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
2.3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配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的资格证书(证书原件);
2.4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4.1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
4.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于2014年9月15日16:3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中心专用账户(汇款单备注栏注明“京山县棉花轻简化育苗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逾期到账者,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账户名称: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京山京源支行
帐 号:17546101040010818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
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 17:00(节假日除外),在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京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黎银忠
联系电话:1390869303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朱国元
联系电话:1387290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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