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永清湖二维数控水景工程已由西发改审发(2014)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吉县永清湖 2.2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3建设内容:人工清除湖底淤泥约1.4万立方米。新建喷泉水池1处,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新建一层框架结构运营机房100平方米,砌筑防水600*500电缆沟300米。配套建设二维数控水景、水下照明、音乐喷泉等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方案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喷泉水景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需一级建造师)。(投标报名的建造师必须和开标现场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6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进宁备案登记证(联合体牵头人)、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资料的扫描件不清楚或者不清晰视为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4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21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收到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吉县城中街 地 址:固原西湖丽景苑A座3#501 邮 编: 756200 邮 编: 756000 联系人: 李志刚 联 系 人: 赵宏斌 电 话:13995343146 电 话: 1590969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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