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沃洲酒店市政广场景观广场工程已具备建设条件,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昌县沃洲酒店市政广场景观广场工程。 2、建设地点:新和成路演溪路交叉口西南侧。 3、工程主要内容:其中景观面积约为1100㎡,绿化面积为1130㎡。(具体依图施工) 4 预算造价:¥924269元(含暂列金额及税金、规费、利润、施工管理费、风险费用等与企业经营、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款项)。 5、投标方式: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范围为8%~15%(含上、下限)。 6、施工工期:60日历天。 7、资金来源:自筹。 8、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9、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总工程价结算确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留总工程款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完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等问题的,付清给乙方(不计息)。 二、投标申请对象:凡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申请。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购买招标资料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三、申请(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②企业营业执照、新昌县建筑市场管理备案登记表(县外企业)、企业资质证书③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或“园林绿化类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④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及施工企业不得重复,否则将取消该施工企业的投标资格。) 四、申请(报名)时间:2014年9月12日一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逾期不予办理。 五、申请(报名)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1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 收款单位:新昌县七星街道农经站; 账号:201000031904191;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商银行城西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须注明工程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同提交。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 2014年9月17日上午10:00 八、联系人:0575-86252333 周小姐 新昌县七星新区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 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