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目湾新城景明路临时便道工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大目湾新城区域内 工程造价:约18万元 建设规模:道路长300米,宽10米,高1.5米。 招标范围:图纸及业主指定范围内的的工程 工期要求:1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3.2投标人注册地不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供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有效的备案(登记)手续,且未被限制投标活动。 3.3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在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县丹西街道城站路九号一楼招标代理部)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 .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投标企业,需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7.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办理人工工资担保手续相关证明。 备注:1.以上1~7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2.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6日(购买时间另行通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县丹西街道城站路九号一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电子版图纸等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9月17日14时30分(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仟 元整,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7.2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及【2014】5号文件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号 联系人:孔利 电话:0574-6579071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丹城城站路9号 邮编:315700 联系人(交易员):李斌 电话:0574-65763707 传真:0574-6576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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