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编号: JSZC2014-029 委托代理编号:HNCXGZ2014-034 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吉首市社保大楼至三炮台道路照明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吉首市社保大楼至三炮台道路照明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建设所需货物和安装工程(灯具、灯杆、电缆线)的供应、穿线、安装、调试、维护相关的工作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2)相关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响应,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投标报价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能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 9 日起至2014年 9 月 15 日止,每日8:30至17:30时在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乾州新区同兴路市建设局院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社保登记证或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以便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发售单位、地点: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乾州新区同兴路市建设局院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递交时间:2014年9月29 日下午14:00-15:0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9月 29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吉首市政大楼A栋二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递交给: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六、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4年 9月 29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吉首市政大楼A栋二楼会议室。 七、采购人 采购单位: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743-8520282 地 址:吉首市政大楼A栋 八、招标机构 机构名称: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同兴路市建设局院内 邮 编:416000 联 系 人:尚小姐(18608438865)、张小姐(18574300220) 传 真:0743-8512277 邮 箱:2567507714@QQ.com 九、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 号:18-83610104000329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吉首乾州支行 十、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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