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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中兴南路、蟠港南路、崇善路、香山南路等10条道路维修工程已经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兴南路、蟠港南路、崇善路、香山南路等10条道路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金港镇 |
| 2.工程规模:维修面积7500平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 工期 | | BSQ201409003 | 中兴南路、蟠港南路、崇善路、香山南路等10条道路维修工程 | 维修面积7500平方米 | 115.00 | 31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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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1)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2)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良好 (3)其他条件: a.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b.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网”查询。 c.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d.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
四、 | 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 | | | | | | |
|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4年09月10日8:00至2014年09月23日14:00 |
|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 | |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09月23日14:00 |
|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400.00元每标段。 | |
五、 |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 | | | | |
| 资格后审 |
六、 | 评分细则 | | | | | | | | |
|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中标原则: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
七、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B类证书; (10)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2014年6月-8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2014年6月-8月)。 (11)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至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
八、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建筑业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网上发布。 |
九、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中路 | 地 址: | 张家港保税区三力大厦208A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朱永飞 | 联 系 人: | 魏丽勤 |
| 电 话: | | 电 话: | 0512-55392078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2-55392066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