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40620140806
招标编号 SS20140905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颜峰金虹路一期(水库西路—虹岭路)建设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项目概况: 2.1本工程为颜峰金虹路一期(水库西路—虹岭路)建设工程,道路呈东西走向,道路红线宽为32m,全长约1609.966m,现状道路已实施前480m南侧的机动车道,本次实施南侧余下的1129.97m车行道。本项目内容主要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颜峰金虹路一期(水库西路—虹岭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3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颜峰金虹路水库西路—虹岭路段。 2.4 计划工期 工期: 150 日历天完成 (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 5、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有效的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市政相关专业包括:市政道路、市政工程、市政给排水、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市政桥梁、市政道桥、给排水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3) 施工员: 至少2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 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质检员:至少1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6)材料员:至少1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7)造价员:至少1名,持有造价员证书或注册造价师证书。 (8)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不得兼任。 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在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购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不得异地重复购买。如不依时提供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6、 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或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人民币750万元(或以上),并且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或以上的市政道路施工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 7、省外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必须提供网上页面打印并加盖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人如为广东省以外的,其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其他人员不作要求)必须已经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信息备案手续,以广东建设信息网站登记的为准。投标人须打印广东建设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gdcic.net)显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其他人员不作要求)相关信息资料的网页页面,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8、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且相关证照原件齐全的投标文件。 (3)信誉要求(企业状况):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9、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 9月10日~2014年9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信用社(即农商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报名。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80020000003784345;③收款人开户行:南海农商银行桂城支行;④款项来源:颜峰金虹路一期(水库西路—虹岭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费。注: “缴款单”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⑤缴费金额:1000元,报名截止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截止。 时间:2014年 9月10日~2014年 9月16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 电话:0757-86680001 联系人:何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人:黎小姐、黄工 联系电话:0757-86286806、8622819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开户证明、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4年 9月28日 上 午 9 时00 分~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作为投标资料组成部分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如投标人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则法定代表人在验证身份后即可离场,但投标人必须委派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并签署开标评标会议的一切需要确认的文件。) 4、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bret.com/)及南海区狮山镇政府政务网(http://www.shishan.gov.cn)发布。 八、 其他 (1) 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狮山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061182 传 真:0757-810611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66号三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黎小姐、黄工 电 话:0757-86286806、86228195 传 真:0757-86281316 电子邮件:jianqin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