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4年珲春市英安镇英新村村路工程已由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珲国发改字【2014】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珲春市英安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情况如下: 01合同段:珲春市英安镇英新村村路工程(303国道通村连接线)2.0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 2. 工期要求:2014年10月11日-2015年6月30日。 3. 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近三年有过相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报名,同时所有报名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和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出具的报名证明原件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 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视为无效报价。 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9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 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递交至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 布。 招 标 人:珲春市英安镇人民政府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徐莹 0433-756992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丽娟 0433-2861677 1384333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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