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疆霍尔果斯合作中心中央公园景观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单位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已报名的施工企业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霍尔果斯合作中心中央公园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址:霍尔果斯口岸合作中心
2.3 建筑规模:新疆霍尔果斯合作中心28200平方米中央广场公园
2.4 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施工图所示,B区、D区以及A、C、E部分区域所示施工内容,其中包括(中央广场的铺装工程、小品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电气工程)。
2.5 工程投资额:约2420万元
2.6 计划工期:244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6月1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具有市政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项目投资的1/5,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外州企业已办理进伊备案。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6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伊宁市开发区山东路999号金苹果二期青苹果3号综合楼401。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有效递交资格预审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伊犁日报及新疆信息网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 倪玉新 电 话: 1809788888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山东路999号金苹果二期青苹果3号综合楼401
联 系 人: 胡 睿 电 话: 1879917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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