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高桥镇梁祝大道(通途路至梁祝公园)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4314(发布时间:2014-09-11)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高桥镇梁祝大道(通途路至梁祝公园)道路改建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4]25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10个月(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项目规模:路线全长0.632km 结构层数: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总投资:2898(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1374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及自筹100%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路线交叉、沿线设施、排水管、污水管、绿化及其他工程等。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评分达90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评分达90分及以上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0个月(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具备浙江省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自2011年9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过1公里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不包括大中修等公路养护工程)。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有公路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或未曾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 其它要求: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2、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在鄞州区2013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动态管理年度评定为差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见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文件鄞交工程[2014]46号文)。3、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在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企业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备注: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及个人,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备注:投标报名单位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建设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对其行为第一次提出警告,并报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全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六个月禁入,第二次则在全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投标二年内禁入,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出席。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74-88447444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联系人:翁华平 电话:0574-27831578,13566303621,0574-27831555(传真)
附件:招标文件(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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