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规定,受招标单位委托,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凌云县201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凌云县逻楼镇洞村村肖家洞至下甲乡坪山村下弄黄屯道路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201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凌云县逻楼镇洞村村肖家洞至下甲乡坪山村下弄黄屯道路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4-G2-S049-XY
三、招标内容:建设四级泥结碎石路面7.5公里道路,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发售和投标人报名:
1、发售时间:2014年 9 月 11 日起至2014年 9 月 30 日(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1120室)。
3、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前来报名并购买投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须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⑴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⑵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⑷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4年1-6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⑹由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名时只须提供复印件);⑺介绍信(原件);⑻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不需要提供)。
4、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 前将投标保证金以 电汇或转账 形式交至以下账户中:
户 名: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账 号:6006 1201 0106 7236 16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 10月 10 日 15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百色市右江区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3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投标项目将于2014年 10月 10 日15 时 00 分在百色市右江区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3会议室开标。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谈判会议。
九、 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华 联系电话:13737697729/0776-2961233 传真:0776-2961933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凌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776-761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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