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福顺恒[ 2014]招字第A-087号 开标时间:2014-09-23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罗源县西兰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源县西兰乡石材加工集中区冠磊石材厂至寿桥中心公园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罗发改投资【2014】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罗源县西兰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罗源县西兰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罗源县; 2.2.工程建设规模与内容:主要对罗源县西兰乡石材加工集中区冠磊石材厂至寿桥中心公园段道路进行绿化及景观提升,其中栽植带287平方米,排水沟、截洪沟595.9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工程控制价2227844元; 2.3.工期要求:总工期 3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咨询单位: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罗源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 2.5.2.设计单位:北京赛博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5.3.代建单位:无 ; 2.5.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11 日至2014年 9 月 15 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图纸等)每份售价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 月23日上午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及中国?罗源湾(http://www.luoyuan.gov.cn/Index.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罗源县西兰乡人民政府 ; 地 址: 罗源县 ; 联系人: 郑建津 ; 电 话: 13600846068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五层 ,邮编: 350003 ; 电话: 0591-87850812 传真: 0591-87850812 ; 联系人: 刘韦华 周玉英。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罗源县支行 开户名称: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 1006 5356 898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罗源县西兰乡石材加工集中区冠磊石材厂至寿桥中心公园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
交易中心名称: 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罗源县141县道起步镇港头村口(中石化加油站斜对面) 电话: 0591-268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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